(这是几年前感动 过我的一篇文章,今天重新读过,却无法让我感动。希望借悠扬之声,让我回味曾经的感动)

这篇选不上的话没关系的啦,我有很多感动过我的文章,不信找不到一篇合格的)
一)
她在我的世界中似乎淡出了几个世纪之久,直到那天她又出现在我的面前,我才发现事情绝非我想象得那么简单。
我是接到她的电话,才决定出门的。一个人坐在公交车上,看着外面一闪而过的广告牌。济南的大街上到处是金喜善给TCL做的广告,穿着红色唐装的,秀美的脸,眼中噙着笑容。
我却一直在想着叮当。
叮当是我的初恋情人。和她认识的时候,没有任何的山盟海誓,那时她还像个孩子,纯真的、可爱的,甚至带着孩子般的幻想,以至于我错觉的认为她还是个孩子,稚气未脱的孩子。
于是我的嘴边便经常挂着“不要看你的年龄比我的大,你的心理年龄小得很呢”。
“真的好烦呢!”她笑着向我抱怨,“干脆我再回妈妈肚子里呆一年?好配你!”她笑的时候,我总是忍不住产生错觉,相信她的话是真心的。其实我明白,她只是把我当作普通朋友,她习惯和别人调笑胡侃了,但我仍然固执的认为总有一天她会明白我说话的涵义的。
也许她说这话的时候,脑中根本没有想过我,哪个女人不希望自己看上去永远年轻,就像玫瑰花一样,花的美丽就在于它的年轻。
我和她一直在朋友和情人之间盘旋着,我们在一种边缘的关系上游离……
记得半个小时前接到她的电话时,我才刚刚起床,端着自己磨得一杯咖啡,看德彪西的《牧神的午后》。手机响了,一个陌生的手机号码。
“喂!你好。”
“伟!是我。”
我的心突然被揪了一下,我听出那头的声音就是叮当。“叮当?你还好吧?你在哪里?济南?”
那头轻轻的笑了:“见面谈吧!还是老地方……”
放下电话,几十秒钟,心仍旧怦怦直跳,仿佛初恋约会时候的紧张,只可惜没有了那时候的兴奋与神往。
叮当口中的老地方,是我们学生时代常去的一个叫“everyday love”的tea pub。叮当很喜欢喝那里面的珍珠奶茶,一种夹杂着茶味和奶香的液体,咖啡色,底部有着一颗颗发酵的黑珍珠,而她在喝完了茶之后,便用吸管把珍珠一颗一颗吸出来,摆在碟子中,让它们一点一点的暴露在空气了,慢慢干掉。
有时候我觉得她这样做很奇怪,她的行为总是很令人费解,但是我从来不问她,她不喜欢别人了解她,也包括我。
坐在everyday love 靠窗户的座位上,任凭夏日午后的阳光从阔绰的玻璃窗铺洒进来,如同坐在大学的阶梯教室里,看着前排讲堂旁的阳光的影子,所有的喧嚣都不属于这午后,外面的街道也显得宁静而可爱。
6点前的几分钟,叮当绕过pub的厅柱,款款的走到我面前。我正在盯着外面的建设银行傻看。
“喂!”叮当从身后使劲的拍了我一下。
我懵然的抬起头,在眼神交融的一刹,我突然觉得自己老了。有时候年龄并不能说明一切,尤其在经历某些事情或某个阶段后。我是25岁的人了,叮当4月刚刚过完26岁的生日。可在我的印象中,她永远只是在21与22之间徘徊,尤其是当她的笑脸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,宛若当年的叮当。
我睁大眼睛看着眼前一个小巧的女生——一个熟悉的陌生人,她穿着一件略微可以看见****形状的薄薄的玫瑰色的套裙,胸前别着一只蝴蝶。我的心猛然抽动了一下,就这么呆呆的看着她,嘴巴都忘记了合上。
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是道理所解释不清楚的,也没有什么定理能证明,我只记得王尔德的一句话:“什么东西我都能抵抗,除了诱惑。”
她笑着站在那里,我注意到了自己的失态,连忙站起来,平静的说:“嘿,别来无恙。”说完轻轻的握了一下她的手。
“你变了,比以前壮了,不过似乎脸色不太好。”她握了一下我的手,笑着说。
“哦!还好,我常常锻炼身体,最近可能比较忙。”我很绅士的把凳子拉开,让她坐下。“你要喝点什么?”
“你帮我点吧”
“哦!一杯珍珠奶茶吧!”
她的眼睛亮了一下,嘴角微微翘起来,然后点点头:“好,就这个。”
(二)
我们一直坐着,只顾着喝着自己的饮料。咖啡早已经变的冷凉,那阵冰冻通过手指一直流向了胸口。而叮当则不住地用吸管把珍珠吸出来,然后放回去,再吸出来,又放回去。
“一个黄昏,一个没有皱纹的黄昏……”她低着头,突然轻声说。
我怔了一下,然后接口道:“和黄昏里不再失约的车站。”
“不再失约,永远不再失约。”她抬起头盯着我的眼睛。
“四月的那个夜晚,没有星星和月亮。”
“没有星星,也没有也亮,那个夜晚很平常……”
“我用沼泽的经历交换你过去的故事。”
“谁都无法以往,沼泽那么泥泞,故事那么忧伤……”她的声音有些激动。
“这时候,你在我的视网膜里湿润起来。”我的眼睛真的有些湿润起来。
“你还记得这首诗?”叮当突然停下来:“我以为你忘记了。”
“我当然记得,上大二的时候,我们参加学校的诗歌朗诵,不就是选的这首《四月的纪念》?”
叮当点点头:“那天来的人真多,我都快紧张死了。”
“幸好你没有真的紧张死呢!要不,我临时到哪里去找你这么好的搭档?”我笑着说,她也吐吐舌头。
我们开始努力的回忆过去的事情,一些我试图忘记的事情,也突然闪现在我眼前……
“叮当有男朋友?”宿舍的老三告诉我。
我点点头:“我知道。”
她有男朋友,这是我知道的,但我仍然愿意和她在一起。无论她什么时候叫我,我都会放下手头上的一切,和她去疯。
炎热的时候,我包里的矿泉水永远是新冰出来的;寒冷的时候,我的棉外套总可闻味到她淡淡的体香;看到她高兴,我的心总是满当当的幸福;看到她悲伤,我仿佛身处九尺寒冰中……
我习惯了分享她的喜怒哀乐,甚至觉得自己就是她的男朋友,傻傻的,心甘情愿受伤害……
其实我一直和她在关系的问题上无休止的“争吵”着。我并不是一个需要名分的男人,但我像一切其他敏感的男人一样,有着九分狂妄和一分自卑,我觉得自己的要求真的很低——只要她能够对自己好一些,不要把我当一般的朋友看待就可以。
她似乎一点都不明白我的心思。每每我有些亲密的动作,她就正襟危坐,她紧蹙的眉头把我的想好的甜言蜜语全堵了回去;而她高兴的时候,却可以随意的给我打个电话“出来,我今天要逛街”,要么忘乎所以的在人群中紧紧抓住我的手臂……
我的心便在沉沦中飘浮不定,有时候,我觉得她美丽的像一朵玫瑰,一朵带刺的玫瑰……